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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並是哪壹年

2018年3月13日

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體制。

規範統壹稅收執法和服務

“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僅凝聚起稅務系統工作合力,而且規範統壹了稅收執法和服務,從根本上解決了辦稅‘兩頭跑’、執法‘兩頭查’等問題,使廣大納稅人有真切的獲得感。”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省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前,國家稅務總局將納稅服務部門列入先行整合的4個綜合部門之壹,確保服務融合先行壹步:自2018年5月1日起,全國12366熱線全部實現“壹鍵咨詢”,8546個辦稅服務廳實現“壹廳通辦”。

壹年來,國家稅務總局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優化企業稅務註銷程序、改進優惠備案方式,提出“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26條具體措施,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出臺4大類13項52條便民辦稅服務舉措,打出服務組合拳,解決辦稅痛堵難問題,切實降低辦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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