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由省地方稅務局按照全國統壹防偽措施集中印制,套印省地方稅務局發票監制章。各市地方稅務局於10月31日前憑領取《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申請表見附件到省局領購,再逐級下發給用票人使用。
2、國際貨代企業憑《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批準證書》,並持國際貨運代理業政府主管部門廣東省外經貿委、廣州市外經貿委、深圳市運輸局開具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批準通知單》等有關證件,到所在市、縣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申請領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