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銷售免征增值稅。
三糧油企業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對國家級糧油產業化龍頭企業給予按現行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下降壹級的優惠。
五對接受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委托,承擔糧油儲備任務的糧油企業,除辦公房屋及用地外,其余房屋、土地均可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1號)執行。
六其他糧油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地稅部門申請,由縣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按照稅收減免管理權限審批。
七從事糧油加工、物流的糧油企業,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