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整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職責,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參與制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擴展數據的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制定國家和區域濕地保護規劃,制定濕地保護相關國家標準和法規,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社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制定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和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國家有關標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3、組織和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國家林業隊伍建設。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