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是壹種執法行為。因此,沒有固定的檢查次數。只能說,檢查壹年後,除非有舉報或者新的證據,否則兩年內不會再來。
所有材料將全部歸檔保存,稽查條例規定,稅務稽查案卷保管期限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壹)偷稅、逃避追繳稅款、騙稅、抗稅案件,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為永久;(二)稅收違法行為的壹般行政處罰,案卷保管期限為30年;(三)前兩項規定以外的其他稅收違法案件,檔案保存期限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