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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銷國家稅務總局和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開具的未抵扣發票?

電子稅務局成功申報增值稅,沒有壹個稅種可以直接作廢。聲明無效。申報期內,納稅人發現申報有誤,需要作廢重新申報的,可在無應納稅款或有應納稅款但未發起抵扣時,自動作廢申報表;如果已經發起扣款但扣款不成功,請到辦稅服務廳申請取消。如果扣費成功,不能宣布無效。請填寫正確的申報表(加蓋公章)到辦稅服務廳更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第三十九條納稅人在發生應稅交易時,應當如實開具發票。

第四十條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發票。未按照規定使用發票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壹條納稅人應當使用稅控裝置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四十二條_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的發票使用、納稅申報、減免稅等情況進行稅務檢查。

第四十三條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四條國家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配合稅務機關做好增值稅管理工作。稅務機關、銀行、海關、外匯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建立增值稅信息共享和協同工作機制,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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