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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45號公告個人保險代理人必須有證書嗎
必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查詢2016年第45號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個人保險代理人從事與其職責範圍相關的稅務師、會計師、律師等稅務咨詢服務活動,需要持有稅務師、會計師、律師等證書或資格,並在相關機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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