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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在2009年《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計稅基礎是什麽

1、我們是貨運代理企業,算是服務業代理業,也是按10%的稅率?

妳說的服務代理業是營業稅。而文中明確的是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妳們有文中所列的業務發生麽?征收率不是稅率~。

2、如果有文中所列項目,沒有扣除全額。

3、這個要看不同國家的貿易協定,這樣白皮書那樣白皮書之類的,如果沒有簽訂雙邊協議的,不壹定能扣除。

最簡單的辦法是咨詢自己的稅管員。

或則撥打12366咨詢

參見/art/2009/2/26/art_343_4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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