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成立於2008年(副部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郵政局承擔郵政監管職責,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的郵政普遍服務體系,推動建立和完善普遍和特殊服務保障機制,提出郵政行業服務價格政策和郵政基本服務價格建議,並監督實施。在國際郵政組織中代表國家,處理政府間郵政事務,制定郵政對外合作與交流政策並組織實施,處理郵政外事,按照規定管理涉港澳臺工作。
建立普遍服務機制。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承擔普遍服務義務。通過立法確定普遍服務的範圍和標準,郵政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降低成本的激勵機制,在保證普遍服務能力和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普遍服務成本。在此基礎上,郵政普遍服務的虧損由國家財政補貼。
為支持郵政業發展,增強普遍服務能力,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權利,國家對郵政普遍服務、保密通信等特殊服務實行必要的減免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後實施。同時,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具體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