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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報名需要個人學習經歷

學習經歷壹般是填寫自己上學經歷的情況,從最近的畢業學歷和學校開始填起。

因高中沒有分專業類別,僅有文科,理科之分,對於高中學習經歷的專業類別選擇其他或者空著不填。對於大學的學習經歷,專業類別按照畢業證上的填寫;

學習經歷情況信息有個建議: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經歷倒序填寫,最終填寫到高中階段即可,填寫的規則系統也給了很好的提示顯示相當人性化。

填寫格式:XX年XX月到XX年XX月,在XX學校就讀。

擴展資料:

公務員招錄報名填寫註意事項:

(1)考生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或學歷認證材料上的專業名稱壹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應屆生請務必核實好將來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再進行填報。

(2)研究生請在[畢業專業名稱]內如下填寫:xx專業(研究生段),xx專業(本科段)。

(3)壹些職位要求的條件在報名表裏沒有對應位置可填時,請在最後壹格[考生簡歷及其他說明信息]內填寫,比如“夫妻分居,配偶戶籍在蘇州市xx區(市)”,“通過司法考試(A)”,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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