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要求
1.同壹申請人只能通過1平臺單位申請“遼寧省人才計劃”中的1項目,不能重復申請。申請人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5月1。
2.申請材料應當完整規範,紙質版和電子版應當壹致。申請完成後,不接受補充材料。申請人應當客觀、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材料,不得有任何空白或遺漏。對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五年內不得申報省人才專項基金資助的項目,並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