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考生需要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階段出示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面試需要提供的材料有這樣的要求: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 * *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表(必須貼照片,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必須如實詳細填寫,時間必須連續,每個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過什麽樣的學歷和學位)。
4.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和各階段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等級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5.其他材料: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就業選擇推薦表。在職社工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