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需以報考單位面試公告要求為準。
以國考2017年度為例,比如: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系統"面試公告中明確: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聯系號碼。”
"國土資源部"面試公告中規定: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聯系號碼,因各種原因無法出具待業證明的以存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或社區失業登記相關材料復印件代替。報考時有工作但目前處於待業狀態的需提供離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