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指與稅收有關的事務。稅法概念是國家權力機關和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內容是稅收利益的分配。其中,稅收的本質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分配社會產品的形式。
稅收是壹種滿足大眾需求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間接償還性、強制義務性和法律規範性,稅收的產生伴隨著國家的產生。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余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性的公共需求,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
國務院稅務機關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
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