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 方面 :單位繳費比例為18%,個人8%。 2、 醫療保險 方面: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 工資 額,目前單位繳費費率為6%,個人繳費費率為2%。 3、 工傷保險 方面 保險基準費率為壹類至八類***八個檔次,標準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額的0.2%、0.4%、0.7%、0.9%、1.1%、1.3%、1.6%、1.9%;個人不繳費。 4、 失業保險 方面 : 單位交納1%,個人交納0.5%。 5、 生育保險 方面 : 個人不繳費,機關、財政核撥或核補的事業單位(含正式編制人員、 聘用合同 工和臨時用工)按其上月工資總額的0.35%繳費,其他單位按其上月工資總額的0.5%繳費。 6、 住房公積金 方面 : 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12%。單位可自行選擇。 《 社會保險法 》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 社會保險 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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