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稅發[1994]1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問題的通知,繼續有效
2、國稅發[1996]1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條款失效]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的決定》,廢止第八條、第十壹條和第十二條,自2016年5月29日起停止執行。
3、國稅發[2004]1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