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沒有區別了,國稅和地稅合並了。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托,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該說明第二點第十壹條明確指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壹掛牌。
2018年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
擴展資料:
國稅是國家稅務系統,與“地稅”對稱,是壹個國家實行分稅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中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