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份稅務登記表(適用於企業納稅人),2份聯合辦證;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註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若為自有房產,需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於租賃場所的,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應提供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分別提供相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5.相關合同、章程、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7.跨縣市設立分支機構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公司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原件及復印件;
8 .改制企業需提供與改制相關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9.汽、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應提供1份以下資料:
(1)生產企業基本信息表;
(2)生產設備和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三)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的名稱、產品標準和用途。
10.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準的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