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如下:
國稅是中央垂直機構,人事權歸中央管。“系統內”的人事變動歸國稅本級系統管理,且上壹級能管下壹級。
現在外部人員要進國稅正式編制隊伍的話,只能通過壹年壹次的國家公務員考試才行。
假如只是臨時編制,壹般本級稅務機關就能說了算。
地稅是省垂直機構,歸地方管轄,通過省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務員。
拓展內容:國家稅務局:
是行政單位,不是事業單位(國家稅務局下設的學校、培訓中心等才是事業單位)。 國家稅務局實行中央、省、市縣的垂直領導體制。
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時,將原來的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民間有要求將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合並的呼聲。
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以及中央與地方***享稅等稅收,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等(詳細分工略)。國家稅務局與北京的國家稅務總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詞條(國家稅務局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