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人社部原副部長何憲透露,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在工資中的占比,有望進壹步提高,從40%增長到45%左右。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地區差距還比較大,壹是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存在較大差距,二是層級比較高的機關單位和層級低的縣鄉等機關單位存在較大差距。
因此,從2006年起,國家對津貼補貼進行了規範。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也明確提出,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從目前看,完善工資制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壹是完善工資制度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工作已經完成;二是改善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占比從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向基層傾斜,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和縣以下的職務職級並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