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征收管理科工作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
2、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
3、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
4、負責組織征管軟件、稅控器具的推廣和應用;
5、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
6、負責欠稅公告、辦稅公開管理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7、負責組織和指導個體稅收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落實普通發票管理工作;
9、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
擴展資料:
國稅局系統負責收集和管理下列物品:(增值稅、消費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機關),車輛購置稅,鐵路部門,每個銀行總部,每個保險公司集中在支付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非銀行金融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資源稅,
從2002年至2008年期間註冊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暫停征收,對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