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是國家稅制,與“地方稅”對稱,是壹個國家分稅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和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中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國家稅務總局是行政單位,不是事業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下屬的學校、培訓中心是事業單位)。國家稅務局實行中央、省、市、縣垂直領導體制。1994實行分稅制改革時,原稅務局分為國稅局和地稅局。人民呼籲將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合並。國稅局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和中央與地方享有的稅收,地稅局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詳細分工略)。國家稅務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