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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之前定額是5000元,現在連續三個月去稅務局開具4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現在有必要增加額度嗎?

按照目前的相關規定,妳提高定額稅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不壹定要提高到4萬元。

如果提高到40000元,妳每次開發票還是要交3%的稅,但是如果妳當月銷售額超過40000元,那麽應納稅額=當月全部銷售額的3%—預繳稅金。

比如,妳設置了40000元的個稅,當月繳納30000元,則應納稅額為

40000*3%-30000*3%(開票時已付)=1200-900=300元;

比如,妳設置的稅額為40000元,當月繳納50000元,代繳金額超過妳設置的稅額,那麽應納稅額為

50000*3%(當月實際銷售額)-50000*3%(開票時已付)=15000-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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