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境內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1)以下服務:
1.項目的海外施工服務。
2.國外工程監理服務。
3.國外工程和礦產資源的工程勘察和勘探服務。
4.會議和展覽地點在海外的會議和展覽服務。
5.海外倉儲服務。
6.在國外使用標的物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7.在境外提供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播放服務。
8.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和境外旅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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