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如下程序清算解散國企:1、企業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同時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以及企業財產情況說明書等相關材料;2、法院立案受理後,發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債權人,申報債權,召開第壹次債權人會議,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3、法院可依法直接審查企業是否具備破產宣告的條件,作出宣告企業破產的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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