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在生育前已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將暫時無法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但參保職工生育後能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的,職工生育津貼仍可由生育保險基金補足(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