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貿易:壹般貿易是指我國有進出口權的企業開展的貿易活動,可以是單邊進口,也可以是單邊出口。企業可以直接購買進口商品並出售,也可以將國內產品出口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2.加工貿易:加工貿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件和包裝材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承包方的加工單位根據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加工後的成品由外商出售,包工頭收取工錢。外商也提供設備價格,承包商支付勞務費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