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
3、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4.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如果未給予批準:
1,經營場所因安全因素不適合經營香煙;
2、中小學校大門50米範圍內;
3、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未滿三年的;
4、因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煙草專賣局決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發證,申請人在壹年內再次申請的;
5.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煙草專賣許可證被撤銷後,三年內再次申請的;
6、未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業務,且壹年內被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且三年內未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