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算自由
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離校三年內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前在我省落戶(三沙市除外),並相應享受引進人才落戶待遇。
2.住房補貼
18年5月後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畢業生50周歲以下、碩士畢業生40周歲以下、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下,可持我省就業創業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每季度受理發放壹次。
3.稅收優惠
2025年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且符合條件的個人,免征實際個人所得稅負擔15%以上部分;2035年前,對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取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按3%、10%、15%的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4.創業支持
首次創業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學院職業教育畢業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
5.醫療保障
我省引進、培養、使用的各類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候鳥”人才,均可享受人才醫保。無業配偶、直系親屬及身邊服務人員可不受國籍、戶籍限制,自願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多措並舉吸引“鳳凰”來“棲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