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優惠政策
(1)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有實質性經營的鼓勵類工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國壹般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即使在上海、深圳等政策高地,也只有某些地區和行業有機會享受15%的所得稅,機會難得。在海南,除負面清單行業外,全省全行業均可享受。
目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並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壹方面可按投資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和初創期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另壹方面對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可減征企業所得稅15%。
(2)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實際負擔超過15%部分,予以免征。
個人所得稅更有吸引力。內地壹般采用“七檔超額累進稅率”,分別為3%、10%、20%、25%、30%、35%、45%。而海南則簡化為三檔,前提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收入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範圍內的收入,按照3%、10%、15%的超額累進稅率三檔征收個人所得稅,與香港的優惠相差無幾,對高薪人才來說確實具有誘惑力!海南個人所得稅低。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從業人員,可享受海南省認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綜合所得、業務收入、人才補貼收入中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