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點(Tax point),稅收起點的簡稱,也叫“稅收起點”或“納稅起點”,是指稅法規定的對征稅對象征稅的起點金額。應稅對象金額達到起征點的,全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
納稅點的計算方法
1,增值稅為17%和銷售收入的3%(分別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不同地區的納稅人按不同的稅率繳納城建稅。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不壹樣,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壹樣,不同車型稅不壹樣,XX元)。
9.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10,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特殊點
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都是國家規定的,不能隨意提高或降低。但是買賣雙方為了達成買賣意向都會做出讓步。在單價上會產生1-2個點。
說明
某商品含稅價格為11700元。10000+(10000*17%)=11700
如果買賣雙方協商放棄單價上的200元,商品價格為:9800+(9800 * 17%)= 11466。
相當於原單價上2.34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