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明確優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將原“在購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48個月”的規定調整為“在購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
《通知》明確更好滿足三孩家庭購房需求,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限購的住房套數增加1套。明確進壹步完善稅收調節政策。對本市限購範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壹住房的,增值稅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