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售贈與得來的房,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贈與房必須是“滿5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壹生活用房”才可以暫免20%的個人所得稅。否則再售都是要付高額的個稅(住房總價減去辦理贈與費用,這個差額20%)。其他稅費和壹般二手房買賣過戶稅費壹樣計算和征收。規定是賣家持有住房滿2年,可以免除營業稅5.55%。賣家如果持有滿5年,又是賣家家庭唯壹住房,可以再次免除個稅,契稅看買家情況定,買家首次買房,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