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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其他業務賬本多交了怎麽辦,電子稅務局應該怎麽調?

多繳稅款的,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出國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國庫管理的規定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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