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會選擇直接持股的方式,這種持有方式需要合夥人繳納20%的分紅個稅。哪怕采用稅務籌劃,合夥企業可以進行操作的範圍也不大。在這個時候如果選擇通過合夥企業的方式持有股份或者有限公司來持股,以此爭取更為靈活的範圍。
2、調整獎金的發放模式;
如果合夥的分紅額度少於50萬,企業可以選擇合理的計算方式,將分紅轉變為年終獎並發放給個人,與此同時,合夥企業采用工資發放的形式享受到了稅收優惠。此方法需要企業合理計算納稅的臨界值。
3、將企業的利潤進行適度轉移;
企業的經營者可以選擇成立多個個體工商戶或者相關聯的公司,再利用與企業相關聯的交易將利潤轉移,就可以用有關的個體戶或公司以最大程度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減少企業的稅務負擔。在此過程中,經營者需要留心,企業在進行利潤轉移的時候應在合理的範圍內定價,不讓企業陷入稅務風險中。
4、合理采取適合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窪地是企業合理享受稅收優惠的選擇之壹,合夥企業可以將企業的分紅轉移到稅收窪地,將其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服務性收入,還可以對個稅進行核定征收,綜合稅負低至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