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和法人之間所簽訂的合同需要其加蓋公司印章或者公司合同專用章。但如果蓋了其公司的財務章,法院多半也是認為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合同。
2.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
3.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4.代理權消滅後的代理。
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
從我國民法典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補救措施:
1.限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合同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2.無權代理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
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