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提到向下浮動的匯率。當工程量超過15%時,增加的工程量綜合單價不應減少。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03)第9.6.2條,因本節規定的工程量偏差和9.3節規定的工程變更導致工程量偏差超過15%的,可以進行調整。當工程量增加超過15%時,增加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下調;工程量減少超過15%時,應提高減少後剩余工程量的綜合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