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訓費用是否值36000,妳手收集證據然後找相關部門進行鑒定;
2、培訓期間有沒有給妳工資、簽合同、上保險?沒有的話這個他們就違法了;
3、加班給妳加班費了嗎?沒有的話搜集證據,1年多的加班費夠他喝壹壺的;
4、如果未工作滿2年提前離職的話,需要賠償這麽多錢給公司。這句話明顯是站不住腳的,他開除妳也會造成妳離職,妳也要賠償培訓費嗎?這個屬於霸王條款,法律上站不住腳。離職又沒說明什麽情況,假如職工出意外喪失勞動能力也要繼續去他那工作嗎?
5、以上妳看壹下但凡有壹條能證明妳單位違法,妳就能申請勞動仲裁,強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有任何賠償。然後再要點加班費、補償金什麽的就OK了。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