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300元至540元;
2.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360元至660元;
3.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660元至1200元;
4.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1200元至2400元;
5.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車車船稅是2400元至3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