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區是天津市區退海成陸最早地區之壹。早在戰國時期已有先民足跡,隋唐時期有人定居。
元代屬大都路郭州武清縣,延佑三年(1316年)於直沽設海津鎮,屬於海津鎮管轄。
明永樂二年(1404年)又在直沽設天津衛,衛城的東門外和北門外地區屬順天府武清縣。
清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改天津衛為天津州,屬河間府;九月,又改天津州為直隸州,管轄武清、青縣、靜海三縣。河北區屬天津州或天津直隸州管轄。
雍正九年(1731年),吏部議覆直隸總督唐執玉的奏請,認為“天津直隸州系水陸通衢,五方雜處,事務繁多,請升州為府,設知府;附郭置天津縣,設知縣”;與原轄之青縣、靜海,及滄州、南皮、鹽山、慶雲統歸天津府轄,直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
中華民國建立後,初襲清制。1913年廢除府制,實行省、道、縣三級。1914~1927年屬直隸省津海道天津縣。
1928年國民政府將天津改為特別市,市下設區。之後,今區境先後隸屬於幾個區。直至1952年區境才有了完整的政區,時稱三區,1956年改稱河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