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手機微信公眾號界面中輸入河北稅務點擊搜索按鈕;
2、在搜索得到的界面頁面中點擊河北稅務進入;
3、進入到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以後點擊辦稅服務按鈕進入;
4、在出現的辦稅服務廳界面中點擊社保繳納按鈕進入;
5、頁面跳轉以後點擊自己需要繳納的社保類型進入;
6、在出現的頁面中點擊符合自己類型的繳費方式進入;
7、頁面跳轉進入到繳費界面,輸入個人的相關身份證號碼以及其他信息如金額、繳費年度等點
擊繳費按鈕;
8、頁面跳轉以後核對信息無誤以後點擊消費按鈕;
9、在出現的頁面中點擊繳款按鈕;
10、在出現的頁面中選擇繳費的方式點擊確認支付;
11、在出現的支付頁面中輸入密碼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壹百壹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