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被批準的個體戶繳納哪些稅?

被批準的個體戶繳納哪些稅?

法律分析:個體戶壹般要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稅。個體戶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納稅。實際業務量和收入高於定額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提高定額。個體戶年收入不超過654.38+0.2萬元的,年終不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果他們按照定額納稅,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他們按照定額收稅,與利潤無關,只與收入有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

  • 上一篇:河南愛力農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靠譜嗎?
  • 下一篇:呼和浩特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24小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