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在哈爾濱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面試準考證上註明)。面試以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了解候選人的政治素質、價值取向、組織協調、人際交往、儀態儀表等方面的情況,分別對合格或不合格的候選人作出定性評價。面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面試結束後,將對候選人進行兩輪職位選擇。第壹輪崗位遴選規則:各市(地)縣(市、區)的空缺崗位,在考生報考的市(地)範圍內調劑,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遴選考生,直至空缺崗位全部遞補。第壹輪崗位遴選結束後,如個別市(地)仍有空缺崗位,組織第二輪崗位遴選。第二輪崗位遴選規則:對所有城市(地區)的所有剩余人選(不分地區),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遴選和上報,直至所有空缺職位遞補完畢。
以上是“選調生考試面試考什麽”這個問題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