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自匯算清繳之日起三年內發現已繳稅款超過應繳稅款的,可以要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的契稅。
2.買房後開發商按3%收取契稅,符合家庭唯壹住房契稅減免政策。根據契稅退稅的條件,契稅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退稅。
3.個人購買建築面積小於144㎡或建築面積小於120㎡的單套住房(除“別墅”)的,只要該住房是購房人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唯壹住房,即可享受契稅退稅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自匯算清繳之日起三年內,發現多繳稅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稅款。
契稅退稅手續符合要求。申請退還契稅的申請人需要攜帶以下材料進行退稅: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繳納契稅的稅單原件(兩份)和1份;
3.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4.1不動產買賣發票或購房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5.1申請人本人銀行卡復印件,並註明銀行網點名稱和開戶日期。
6.因上述第壹種情況退稅的,除上述要求外,還需提供房屋面積測繪圖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如果是因為第二種情況退稅,還需要帶上買賣雙方簽訂的退房協議、賣方出具的關於退房的資料、賣方出具的房價退款證明。如果退房是因為借不到錢,銀行還需要出具借不到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