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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進口清關流程的關稅

海關編碼:22042100 小包裝的鮮葡萄酒釀造的酒

關稅:

1、最惠國稅率 14%

2、東盟統壹 0%

3、智利 0%

4、新加坡 0%

5、新西蘭 0%

6、秘魯 8.4%

7、哥達 0%

增值稅:17%

進口瓶裝紅酒現行稅率(所征收的稅項,以人民幣交納):  1、 關稅:14% (關稅:CIF ×14%);2、增值稅:17% (增值稅:(CIF+關稅額)×17%);  3、消費稅:10% (消費稅:[(CIF +關稅額)/ (1~10%)]×10%)。

綜合稅=(關稅+消費稅+增值稅)÷(1-消費稅)

如紅酒關稅14%,消費稅10%,增值稅17%,  那麽綜合稅 =[14%+10%+(1+14%)17%]÷(1-10%)  =(14%+10%+19.38%)÷(1-10%)  =43.38%÷90%  = 48.2%  三稅:關稅、消費稅、增值稅這三種稅,在海關填發完稅憑證之日起15日內交納,是由海關來代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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