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關社保政策規定,社保和醫保由社保部門繳費核定後,由稅務部門征收。醫保交給稅務局的原因:
1、既然已經整合,就不宜再像之前壹樣,實行城鄉兩地分頭管理,由不同的部門征收。
2、新農合和原來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於管理部門不同,征收參合和參保費用的部門也不壹樣,兩者之間互不幹涉,各管自己的那壹塊,各自為政,各自負責。
3、是為了便民。
4、原來的新農合,由衛生計生部門經辦,參保農民繳納的參保資金由地方財政部門征收時,往往是先由每個村子安排人手代為收款後,再統壹繳納到地方財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