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至1年4月,餐飲業不再免征增值稅。2021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如果您是小規模納稅人,在2021年度還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稅優惠政策: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5000元(如果1季度為1納稅期,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0000元)的,免征增值稅。2.增值稅減按1%的稅率征收。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