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2007年土地綜合評估價為每畝28萬元。為支持區內項目建設,我區視投資額和投資強度,以國家規定的最低價(11.2萬元/畝)出讓項目建設用地。固定資產投資超過654.38+0億元,投資強度達到每畝654.38+0.3萬元的,土地出讓金再次優惠。
稅收為了支持項目的發展,開發區管委會采取地方讓利、財政扶持的辦法,生產企業分五年扶持企業在開發區繳納所得稅,高新技術產業可延長至七年。貿易型企業開發區每年返還企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
財政支持:在開發區註冊的機電產品,除國家規定的退稅外,每出口壹美元,政府補貼人民幣三分。公司除了提供支持外,經批準還可以收取50%的展位費。
費用免除市政行政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