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機關紀委,省屬高校紀委。
(2)省紀委、省監察廳綜合機構1:
省紀委派出紀委,省監察廳派出監察局。
(三)省紀委、省監察廳有33個雙重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人口計生委、省審計。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省地稅局、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林業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旅遊局、省糧食局、省物價局、省安監局。
(4)省紀委下設8個紀檢機構:
省委辦公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委政法委、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
(五)省監察廳派駐五個監督機構:
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司法廳、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