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份起,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業務納入全省統壹信息系統。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20年7月1日起,個人部分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由當月征收調整為次月征收,在職職工個人部分社保費的征繳時間往後順延1個月。